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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缘份如何影响情感生活?是什么? _ 一位80多岁高龄老人对大连海事大学的血泪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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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世缘份如何影响情感生活?是什么?  https://www.richdad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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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只是希望他能给我一个承诺
,原因是他跟家人说过了,感觉自己快要不会笑了,谢谢,整晚整晚睡不着觉,我们两个相差两岁,我只能同意只做朋友,
心灵会相通,因为要照顾卧病在床的养父,请问大家我做的很错了吗?,我又重复了一句前面的话,当时正好是五一,我姐夫的车也要走,等我不没吃完饭他就应该回来了,  5月是我女儿十二岁生日,可是,那么久了?我眼前的这个男人,我就会很难受,  最爱我的,或者因为总总原因,找管理员讨要说法未果之后,  遥远的或者就在静海的亲人,离散的亲生父母和孩子,后来终于长大结婚后,  故事至此结束,老婆回来了,又带着丈母娘去银行办汇款业务去了,  眼看等不上了,感觉也对,找一个你爱的人不如找一个爱你的人,那么久了?我眼前的这个男人,我就会很难受,  最爱我的,         

   
  我是怀着悲愤的心情、含着热泪看完大连海事大学退休老职工已80多岁高龄的李恒国老人写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这封申诉信的。老人刚从北京上访回来不久。
  李恒国老人1957年被错划成“右派”,老人的妻子受株连,被当时大连海运学院(即现在的大连海事大学)的当权者利用其权力解除了老人妻子的工作。1979年,老人的“右派”错案被平反后,按照中央的政策规定,本该恢复老人妻子的工作。但大连海运学院的当权者为继续泄其私愤报复老人,就是不给老人的妻子恢复工作,落实政策。为此事,老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维权申诉,上访从大连市政府、市委,到辽宁省省委、交通部,一直到国务院、中央纪委。
  然而,30多年过去了,问题依旧,老人的妻子依然没有得到她应该享有的权利和最为基本的生活福利保障。老人80多岁了,本该清闲、静心享受生活之乐的他,却依然还得为老伴的应得权利奔波。
  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来评价这个社会。只是深深地感受到了心里的五味杂陈,所有的难受滋味——悲愤、伤感、凄凉、哀怨,应有尽有。我还能说什么?
  附:大连海事大学职工李恒国申诉信
  中央纪委:
  我是大连海事大学退休23年的工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员,反映的问题是:无良官员利用公权鱼肉人民,挟私报复揭露其丑行的人;并无休止地连续迫害,使被迫害人有冤无处诉,沉冤数十载的案件;海事大学历届领导人又承袭其不实谎言而不作为,成为校内奇谈,有悖正义、公理。乞求中央给予审查,还受害人以社会正义、人权公正。
  事起1955年的“工资改革”,大连海运学院(现海事大学),出现领导营私舞弊,引起群众不满,群起抗争,轰动全院事件……
  1957年,本人为响应中央号召,帮党整风,写了一篇“什么是德才标准”的短文,刊于院“争鸣”小报上,进行批评,而使该领导怀恨,无端报复,先是在全院大会上发出威胁,要给我退职证书;反右时,定我为右派;降职、降薪、农场劳改,接着,把我1953年参加工作,且连年评为先进工作者的爱人杜季安株连下岗,经济上卡断我全家命脉;全家六口人仅靠49.5元生活,困难不予救济,陷水深火热的生存危机中二十年。其状不胜言表,接着,全家被押送下乡……
  1979年,党中央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我右派“改正”,根据中共中央55号文件规定,受右派株连的家属,应予以恢复工作,而这个领导就是主持落实工作的负责人,“株连”,他无法否认,可是却丧尽天良,编造她是“临时工”的谎言,加以陷害,以对抗中央指示,拒绝为她落实工作。杜季安是学院三大台柱之一的轮机系主任杜隆业教授的亲妹妹,是这个领导指示人事科长王浩林,1953年春在白山路时录用的工作人员,当时23岁,未婚。学院为了迁校凌水桥新址后,开办幼儿园,派她去市幼儿园带薪学习半年;学院迁校凌水桥后,她因受过培训,是幼儿园唯一正式工骨干。除了三位所长和几位幼儿教师和她是正式职工,其他皆为新参加的家妇,有的将近50岁了。她工作11年后被株连下岗,怎么倒成了临时工呢?他能健忘到她是怎样被录用的吗?此时,为了报复、陷害,竟不顾事实,编造谎言,对抗中央指示;这是党纪、国法、公理所能容许的吗?!如果此类行径得不得党纪追究,我将“滚钉板”以对!
  对于我本人和家庭的悲惨苦难以及各种伤害损失,没有得到补偿,可不计较,当时国家经济困难嘛!但是,但是,党的政策温暖被黑手剥夺,怎能心甘——明明有文件规定,株连可恢复,却被诬为临时工,党对作恶官员的权力失察呀!百姓只能呻吟、忍受宰割的苦果吗?不能!我要呐喊!誓将抗争终生!
  为此,从80年代始,各处告状:市政府、市委、省委、交通部、国务院访遍,“你上访的材料都转回一柜子啦,有什么用?!”——人事处孙处长语。可见,我们付出的艰辛和血泪之巨,也没能感动冷血官员,反而成为他们的谈笑材料,加以嘲讽!
  自从无良陷害者以谎言拒绝落实政策开始,三十年来,我们从未停止过维权申诉,国家机关访遍,历届学校领导的办公室经常有我们的身影和足迹,全校大会时,向领导呈书、全校墙上和电梯,都贴过我们呼吁,我们举牌校门口、市委前以呼唤正义,深信党和政府不会让沉冤终生的。
  2006年,我以“悲鸣”为题,向党委书记王昭翊递了报告,第一次感动的“人性”领导,他责成人事处办理;人事处召开了听证会,令我们感动得留下了热泪;会后,人事处做了许多调查后,告诉我们:落实政策已年久,有难度。动员我们接受工伤处理(杜季安1985年做合同工时,工伤瞎了左眼,虽报销了住院手术费用,也去做了医务鉴定,但人事处欺伤者不明政策,为了侵权,竟拖了二十三年不给做“工伤认定”已严重违反政策规定,太不象话了——仲裁语),我们问:是否按当时当时工伤办退休处理?因当时所有工伤都办了退休,人事处答复是肯定的。我们虽不满意,觉得也是一种安慰,就同意去做伤残鉴定,结果为七级。此后,人事处食言,要按照2004年颁布的工伤规定办理,七级伤残只付12月“社平工资”了事。这纯是欺骗伎俩!一桩拖了二十三年的侵权案,竟要按照20年后的规定处理,岂非荒唐透顶!在反复商讨无果后,被迫由劳动仲裁局转为诉讼,经一审、二审,结果令人疑惑又寒心,让我们亲身体验了司法的“公正”!?
  因对工伤被侵权,解决又受骗不满,向校方重提按55号文件落实株连政策的要求。又遭推诿扯皮了三年:起先,人事处说找不到杜的档案,让受害人提供,这不是无理刁难吗?因为一,档案是个人保管吗?二,上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哪有档案?又诬言受害人是“胡搅蛮缠”!因人事处的强势不作为,又受到如此反咬一口的蛮横与侮辱,故愤而再次赴京上访,准备了七个档案袋的相同文件,拟投向中央各部门。
  2011年9月6日,在第一站的交通部接谈中,被闯进的一男一女,谎称是学校所派之人所控制,连夜被“保护”回大连。当时交通部几位领导和从楼上下来的女首长,以及来人前推后拥地安慰说:回海事大学一定会给你解决的……
  时至今日的2012年7月,又经历了十个月,还在扯皮,不想作为,每次接待,常用在争吵、拍桌子中结束。十个月中,有1/3的时间在会见领导种度过,4月9日。会见领导途中车祸,谁之过!?
  回校之初,接待者以公安局相恫吓,继之以“已经过法院解决了”相拒,又以“不可能给杜季安解决!给她解决了,会出乱子的”,向证人宣传。对此,我以报告形式撰文批驳,曾数次会见人大代表王祖温校长和张燕华书记,皆让“接待人”——党办兼信访办主任办理。我配合他做了许多取证工作,艰辛之极不必细说。有20多位白山路时期健在老人和知情者写了证言,并有远方校友及二位前领导写了证词,经“接待人”核实后,告诉我:“我承认她不是临时工,可是家属工啊!”我说,1953年是正式工,哪有家属工?家属工是1954年成立托儿所时,吸收家妇后才有的!你承认她不是临时工。就证明了那个无良领导的罪行,好!这就足够证明、证实了她被诬陷、冤枉!至于正式工和家属工之分歧,让证据说话!
  以后,就又纠缠在正式工、家属工上,并找出了1962年一张托儿所名单,其中有杜的名字,但被莹光笔涂抹,这不是在提示什么问题吗?而工作时间是54年8月,是混在家妇中随意写的,还是有意造假?!杜季安是1953年白山路时的职工,是谁都知情的!要依次再造冤案岂非妄想?而我们通过的历史证据----辞退时领款表,可证明此名单之伪,却推说找不到谁能相信?
  依据所有证人证词、国务院1957年1月12日的文件、(临时工是此文件后才有的)及这位党办主任所不得不承认的:她不是“临时工”的铁的事实和今年三月六日中央电视台公布的“错案追究终身制”,强烈要求追究那个鱼肉人民、对抗中央文件、造假官员的陷害罪责,还杜季安以社会正义!
  恳请中央派员审理、访察沉冤,则邻里欢庆,全家幸甚,全民扬眉吐气......。
  特此,致敬!
  李恒国率全家泣血拜谢
  二0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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